變電站雷害的來源有三種:①直擊雷,即雷直擊于變電所導線或設備上;②感應雷,即變電站避雷針上落雷時產生的感應過電壓;③沿線路傳來的雷電波。本文主要介紹對直擊雷需要做的防護。
(1)獨立避雷針(線)應設獨立的接地裝置。在非高土壤電阻率地區,其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當設獨立的接地裝置有困難時,該接地裝置可與主接地網連接。但避雷針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接點至35kV及以下設備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接點,沿接地體的長度不得小于15m。
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人經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離不宜小于3m,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或鋪設礫石或瀝青地面。
(2)110kV及以上的配電裝置,可以將避雷針裝在配電裝置的構架或房頂上,但在土壤電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區,宜裝設獨立避雷針。35kV及以下高壓配電裝置,為防止反擊和感應過電壓損壞設備,避雷針不宜裝設在構架或房頂上。在變壓器的門形構架上,也不應裝設避雷針或將避雷線拉倒該構架上。
(3)10kV及以上的配電裝置,可將線路的避雷線引接到出線們形架構上。土壤電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方,應加設集中接地裝置。
35~60kV配電裝置,在土壤電阻率不大于500Ω·m的地方,允許將線路的避雷線引接到出線門形構架上,但應加設集中接地裝置。在土壤電阻率大于500Ω·m的地方,避雷線應架到線路終端桿塔為止。從線路終端桿塔到配電裝置的一檔線路的保護,可采用獨立避雷針,也可在終端桿塔上裝設避雷針。
(4)嚴禁在裝有避雷針、避雷線的構筑物上架設通信線,廣播線盒低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