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電流互感器絕緣試驗,規定了交接驗收試驗、預防性試驗、大修后試驗項目的引用標準、儀器設備要求、作業程序和方法、試驗結果判斷方法和試驗注意事項等。該試驗的目的是判定電流互感器的絕緣狀況,能否投入使用或繼續使用。制定本指導書的目的是規范絕緣試驗的操作、保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為設備運行、監督、檢修提供依據。
被試設備所涉及的絕緣油、絕緣氣體介質的相關試驗以及準確級檢定試驗等不在本作業指導書范圍內,請參閱相應作業指導書。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作業指導書的引用而成為本作業指導書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作業指導書,然而,鼓勵根據本作業指導書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作業指導書。
GB1208電流互感器
GB5015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DL/T727互感器運行檢修導則
a)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應嚴格遵守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中有關規定。
b) 在進行繞組和末屏絕緣電阻測量后應對試品充分放電。
c) 在進行主絕緣及電容型套管末屏對地的tgδ及電容量測量時應注意高壓測試線對.地絕緣問題。
d) 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和局部放電測試等高電壓試驗時,要求必須在試驗設備及被試品周圍設圍欄并有專人監護,負責升壓的人要隨時注意周圍的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刻斷開電源停止試驗,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可繼續試驗。
a) 二次繞組的直流電阻測量;
b) 繞組及末屏的絕緣電阻測量;
c) 極性檢查;
d) 變比檢查;
e) 勵磁特性曲線;
f) 主絕緣及電容型套管末屏對地的}8及電容量測量;
g) 交流耐壓試驗;
h) 局部放電測試。
4.2.1應在試驗開始之前檢查試品的狀態并進行記錄,有影響試驗進行的異常狀態時要研究,并向有關人員請示調整試驗項目。
4.2.2詳細記錄試品的銘牌參數。
4.2.3應根據交接或預試等不同的情況依據相關規程規定從上述項目中確定本次試驗所需進行的試驗項目和程序。
4.2.4一般情況下,應先進行低電壓試驗再進行高電壓試驗、應在絕緣電阻測量之后再進行介損及電容量測量,這兩項試驗數據正常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試驗電壓較高的交流耐壓試驗和局部放電測試;交流耐壓試驗后進行局部放電測試、還應重復介質損耗/電容量測量,以判斷耐壓試驗前后試品的絕緣有無變化。推薦的試驗程序如圖1所示。
4.2.5試驗后要將試品的各種接線、末屏、蓋板等進行恢復。
5.1.1 使用儀器
一般使用雙臂直流電阻電橋,個別參數型號的二次繞組的直流電阻超過10Ω,則使用單臂直流電阻電橋。
5.1.2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與出廠值或初始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5.1.3注意事項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溫度。
5.2.1使用儀器
2 500 V絕緣電阻測量儀(又稱絕緣兆歐表,包含絕緣搖表)。
5.2.2測量要求
測一次繞組、各二次繞組、末屏。測量時非被試繞組(或末屏)、外殼應接地。500kV電流互感器具有兩個一次繞組時,尚應測量一次繞組間的絕緣電阻。
5.2.3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繞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出廠值或初始值的60%。電容型電流互感器的末屏對地的絕阻一般不低于1000MΩ。
5.2.4注意事項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測量二次繞組絕緣電阻時非被試繞組及端子應接地,時間應持續60s,以替代二次繞組交流耐壓試驗。
5.3.1使用儀器
電池、指針式直流毫伏表(或指針式萬用表的直流毫伏檔)。
5.3.2檢查及判斷方法
各二次繞組分別進行。將指針式直流毫伏表的“+”、“一”輸人端接在待檢二次繞組的端子上,方向必須正確:“+”端接在s1(或k1),“一”端接在s2或s3上(或k2、k3);將電池負極與TA一次繞組的L2端相連,從一次繞組L1端引一根電線,用它在電池正極進行突然連通動作,此時指針式直流毫伏表的指針應隨之擺動,若向正方向擺動則表明被檢二次繞組為“減極性”,極性正確。反之則極性不正確。
5.3.3注意事項
接線本身的正負方向必須正確;檢查時應先將毫伏表放在直流毫伏的一個較大檔位,根據指針擺動的幅度對檔位進行調整,使得既能觀察到明確的擺動又不超量程打表。電池連通后立即斷開,以防電池放電過量。
本作業指導書提及的兩種方法(可任選其一進行)均僅作為確定繞組安裝正確性及運輸途中無硬性損傷的核實性檢查,當計量有要求時,更換繞組后應進行準確級的角比誤差檢定,其方法查閱相關互感器檢定作業指導書。
5.4.1方法一:測量電流比
5.4.1.1使用儀器設備
調壓器、升流器、測量用電流互感器、交流電流表(兩塊)。
5.4.1.2檢查方法
由調壓器及升流器等構成升流回路,待檢電流互感器一次繞組串人升流回路;同時用測量用電流互感器和交流電流表測量加在一次繞組的電流I1、用另一塊交流電流表測量待檢二次繞組的電流I2,計算I1/ I2的值,判斷是否與銘牌上該繞組的額定電流比(I1n/ I2n)相符。
5.4.1.3注意事項。
各二次繞組及其各分接頭分別進行檢查。測量某個二次繞組時,其余所有二次繞組均應短路、不得開路。
注意根據待檢電流互感器的額定電流和升流器的升流能力選擇量程合適的測量用電流互感器和電流表。
5.4.2方法二:測量電壓比
5.4.2.1使用儀器設備
調壓器、交流電壓表、交流毫伏表。
5.4.2.2檢查方法
待檢電流互感器一次及所有二次繞組均開路,將調壓器輸出接至待檢二次繞組端子,緩慢升壓,同時用交流電壓表測量所加二次繞組的電壓U2、用交流毫伏表測量一次繞組的開路感應電壓U1,計算U2/ U1,的值,判斷是否與銘牌上該繞組的額定電流比(I1n/ I2n)相符。
5.4.2.3注意事項
各二次繞組及其各分接頭分別進行檢查。二次繞組所施加的電壓不宜過高,防止電流互感器鐵芯飽和。
5.5.1檢查對象
在繼電保護有要求時對P級繞組進行;對0.2, 0.5級測量繞組一般不進行此項試驗;對TPY級暫態保護繞組,由于其勵磁特性曲線飽和點電壓一般很高,現場檢查時如進行工頻試驗,則在電壓不超過2kV時進行檢查性比較,建議創造條件進行降低頻率的試驗。
多抽頭的繞組可在使用抽頭或最大抽頭測量。
5.5.2使用儀器設備
調壓器、交流電壓表(1級以上)、交流電流表(1級以上)、毫安表(1級以上),有些參數的電流互感器試驗時還需要小型試驗變壓器及測量用電流互感器。試驗前根據該電流互感器出廠報告數據或參數計算出本試驗所需電壓、電流,選擇適當量程的試驗設備和測量儀器。
5.5.3試驗方法
各二次繞組分別進行:待檢電流互感器一次及所有二次繞組均開路,將調壓器或試驗變壓器的電壓輸出高壓端接至待檢二次繞組的一端,待檢二次繞組另一端通過電流表(或毫安表,視量程需要)接地、試驗變壓器的高壓尾接地,接好測量用電流互感器、電壓表,緩慢升壓,同時讀出并記錄各測量點的電壓、電流值。
5.5.4結果判別
與同類型電流互感器勵磁特性曲線、制造廠的特性曲線以及自身的歷史數據比較,應無明顯差異。
5.5.5注意事項
試驗時待檢電流互感器一次及所有二次繞組均開路;試驗時應先去磁,然后將電壓逐漸升至勵磁特性曲線的飽和點即可停止,如果該繞組勵磁特性的飽和電壓高于2kV,則現場試驗時所施加的電壓一般應在2kV截止,避免二次繞組絕緣承受過高電壓。試驗時記錄點的選擇應便于計算飽和點、便于與出廠數據及歷史數據進行比較,一般不應少于5個記錄點。
固體絕緣電流互感器一般不進行tgδ測量。SF6氣體絕緣電流互感器是否應進行tgδ測量以及測量標準參閱其出廠技術條件。
5.6.1使用儀器
升壓裝置、電容/介質損耗電橋(或自動測量儀)及標準電容器(有的自動介損測量儀內置10kV標準電容器和升壓裝置);現場用測量儀應選擇具有較好抗干擾能力的型號,并采用倒相、移相等抗干擾措施。
5.6.2測量方法
測量電容型電流互感器的主絕緣時,二次繞組、外殼等應接地,末屏(或專用測量端子)接測量儀信號端子,采用正接線測量,測量電壓10kV;某些型號的氣體絕緣電流互感器無專用測量端子,無法進行正接線測量則用反接線。當末屏對地絕阻低于1000MΩ時應測量末屏對地的tgδ,測量電壓2kV。
5.6.3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a)主絕緣20℃時的tgδ值不應大于表1中數值,且與歷年數據比較不應有顯著變化。
油紙電容型絕緣的電流互感器的tgδ一般不進行溫度換算。
末屏對地的tgδ不大于2%;
復合外套干式電容型絕緣電流互感器、SF6氣體絕緣電流互感器的tgδ值的限值參閱其出廠技術條件;固體絕緣電流互感器一般不進行tgδ測量。
b) 當tgδ與出廠值或上一次測量值比較有明顯變化或接近上述限值時,應綜合分析tgδ與溫度、·電壓的關系,必要時進行額定電壓下的測量。當tgδ隨溫度升高明顯變化,或試驗電壓由10kV升到,tgδ增量超過±0.3%時不應繼續運行。
c)電容型電流互感器的主絕緣電容量與出廠值或上一次測量值的相對差別超過±5%時應查明原因。
5.6.4注意事項
a)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溫度。
b) 末屏接地線時要注意不要轉動末屏結構;測量完成后恢復末屏接地及二次繞組各端子的正確連接狀態,避免運行中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及末屏開路。
5.7.1使用儀器
高電壓試驗變壓器及測量裝置(電壓測量總不確定度≤±3%)。
5.7.2試驗方法及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一般采用50Hz交流耐壓60S,應無內外絕緣閃絡或擊穿,一次繞組交流耐壓值見表2,二次繞組之間及對地交流耐壓2kV(可用2500V兆歐表代替)。全部更換繞組絕緣后應按出廠值進行耐壓。對于110kV以上高電壓等級的電流互感器的主絕緣現場交接試驗時,可隨所連斷路器進行變頻(一般30一300Hz)耐壓試驗。
5.7.3注意事項
a)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相對濕度超過80%時不應進行本試驗;升壓設備的容量應足夠,試驗前應確認高壓升壓等設備功能正常。
b) 充油設備試驗前應保證被試設備有足夠的靜置時間:500kV設備靜置時間大于72h,220kV設備靜置時間大于48h,110kV及以下設備靜置時間大于24h。
c)耐壓試驗后宜進行局部放電測試、還應重復進行主絕緣的介質損耗/電容量測量,注意耐壓前后應無明顯變化。
5.8.1使用儀器
無局部放電高電壓試驗變壓器及測量裝置(電壓測量總不確定度士3%)、局部放電測量儀。
5.8.2試驗方法
局部放電試驗可結合耐壓試驗進行,即在耐壓60s后不將電壓回零,直接將電壓降至局部放電測量電壓停留30S進行局部放電測量;如果單獨進行局部放電試驗,則先將電壓升至預加電壓,停留10S后,將電壓降至局部放電測量電壓停留30s進行局部放電測量。
5.8.3局部放電預加電壓、測量電壓及局部放電量限值
1998年5月以后出廠的電流互感器的試驗電壓及要求見表3(兩種局部放電測量電壓任選其一進行)。
1998年5月之前的電流互感器執行舊標準,見表4。
5.8.4注意事項
a)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相對濕度超過80%時不應進行本試驗。
b) 升壓設備的容量應足夠,試驗前應確認高壓升壓等設備功能正常。
c) 所用測量儀器、儀表在檢定有效期內,局部放電測試儀及校準方波發生器應定期進行性能校核。
d) 試驗時電流互感器一次繞組短接并接至試驗變壓器高壓(采取適當的均壓、屏蔽措施及擴徑導線),二次繞組全部短接并接地或通過局部放電測量阻抗接地,末屏應通過局部放電測量阻抗可靠接地。
e) 充油設備試驗前也應保證試品足夠的靜置時間同5.7.3 b)。
a) 原始記錄的填寫要字跡清晰、完整、準確,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留有空白,并在原始記錄上注明使用的儀器設備名稱及編號。
b) 當記錄表格出現某些“表格”確無數據記錄時,可用“/”表示此格無數據。
c) 若確屬筆誤,出現記錄錯誤時,允許用“單線劃改”,并要求更改者在更改旁邊簽名。
d) 原始記錄應由記錄人員和審核人員二級審核簽字,試驗報告應由擬稿人員、審核人員、批準人員三級審核簽字。
e) 原始記錄的記錄人與審核人不得是同一人,正式報告的擬稿人與審核/批準人不得是同一人。
f)原始記錄及試驗報告應按規定存檔。